海珠区2021年第2、3季度就业困难人员补贴、海珠区2020年第3季度应届高校毕业生补贴项目公示
根据《海珠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海珠区财政局关于印发海珠区就业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海人社发〔2017〕22号)和《海珠区人社局关于印发〈海珠区就业专项资金补贴项目申领审核程序〉的通知》(海人社函〔2017〕86号)的要求,现将海珠区2021年第2、3季度就业困难人员补贴、海珠区2020年第3季度应届高校毕业生补贴予以公示(详见附件),公示期为2021年10月28日至11月3日。
在公示期限内,若对公示对象有异议的可通过电话或书面方式向海珠区就业服务管理中心反映,并自报或签署真实姓名,提供具体内容和事实证据。我局将根据反映情况调查核实,并对来电来信人员做好保密工作。
附件:1. 海珠区2021年第2季度就业困难人员补贴(单位部分)公示信息表
2. 海珠区2021年第2季度就业困难人员补贴(个人部分)公示信息表
3. 海珠区2021年第3季度就业困难人员补贴(单位部分)公示信息表
4. 海珠区2021年第3季度就业困难人员补贴(个人部分)公示信息表
5. 海珠区2021年第3季度应届高校毕业生补贴(单位部分)公示信息表
6. 海珠区2021年第3季度应届高校毕业生补贴(个人部分)公示信息表
广州市海珠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10月28日